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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/11/2025, Monday诗篇 第 137 篇

报应在于我们的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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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囯清牧师博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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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诗篇写于公元前586年犹大国陷落之后,当时人民被巴比伦人掳去为奴。虽然神使用巴比伦人作为祂的工具惩罚犹大在君王时期对祂的不忠,但巴比伦人在对待以色列俘虏时却行事残暴过度。他们犯下了令人发指的战争罪行,例如将婴孩摔死(第9节)。

这首诗可以分为三个部分。

第一部分(第1–4节),描述被掳者在巴比伦的悲伤景况。每当他们想起在锡安的圣殿,就痛哭流泪(第1节)。犹太人向来以音乐和歌唱来敬拜神,但如今城被毁、殿被践踏,他们已无心庆祝,只能把琴挂起(第2节)。第4节生动刻画出他们在异乡的深切哀痛。第2至3节说明巴比伦人如何虐待犹太人──他们故意要被掳者唱诗,用这种方式刺痛他们的心。

第二部分(第5–6节),诗人列出三件若发生便视为背叛神的事:若忘记耶路撒冷、不记念神,或不以耶路撒冷为至喜乐之首。这些话流露出被掳者对圣城与圣殿被毁、自己被远掳的深深哀叹。

第三部分(第7–9节),这一段是“报应”(Talion)的呼求。Talion一词源自拉丁文,意指“以同等方式报应”,即“以眼还眼、以牙还牙”的原则(参创世记9章6节:“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;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。”)。第1至6节的痛苦引出第7节的祈求──求神记念敌人的恶行。以东人(特别点出)象征一切仇恨神子民的人;“巴比伦的女子”(第8节)则是这暴虐之城的拟人化。以东人曾幸灾乐祸,催促毁灭耶路撒冷(参俄巴底亚书11–14节),而巴比伦人更以残酷的方式对付无辜者(第9节)。

亲爱的弟兄姊妹,若你正被人欺压或曾受冤屈,不要自行伸冤,也不要以恶报恶。因为“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”,这是主说的。正如诗中的犹太被掳者,我们也可以呼求神。祂是公义又正直的,必按祂的方式施行报应。即使恶人暂时逍遥法外,审判的日子终必来到──在基督再临时,神必按各人所行的施行报应。

祷告

亲爱的主啊,求祢赐我平安与力量,面对我眼前的艰难处境 ─(向神倾诉你所经历的事…)。求祢赐我安然接受不能改变的事的心志,赐我勇气去改变可以改变的事,并赐我智慧分辨两者的不同。我奉主耶稣的名祈求,阿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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